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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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教职工春游秋游观影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2-21

各分工会:

为喜迎中共二十大胜利召开,传承红色基因,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厚植家国情怀,增强奋进新时代展现新作为的决心,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消费帮扶新春行动”的通知精神,按照工会年度工作计划,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工会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22年度教职工春游秋游、观影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活动主题

    传承红色基因,传播优秀文化,厚植家国情怀。

  2. 活动时间

    2022年2月21日-11月20日。

  3. 参加人员

    学院全体工会会员。

    四、活动项目及组织形式

    1、办理当地公园年票。工会已统一办理了“琅琊山电子游览年证”35元/人,会员首次办理电子游览证的,自行激活生效(2021年已办理过电子游览证的不用再次激活),琅琊山各景点可无次数限制游览,2022年12月31日之前有效。

    2、组织开展春游秋游(红色景点一日游)。结合喜迎中共二十大召开和学校工作部署,以分工会为单位,可选择假日或双休日中的一天集体进行。

    3、组织会员观影观演。以分工会为单位集体组织购买党史题材的观影观演券,实名签收发放。

    春游秋游(红色景点一日游)、集体观影观演等活动以各分工会为单位组织开展,以不影响学院工作正常开展为前提,由各分工会主席负责与所属院部、部门负责人商量确定,活动方案需提前报校工会审批方可实施。

  4. 经费标准

    1、春游秋游200元/人;

    2、观影观演兑换券和当地公园年票300元。其中,校工会已为全体会员办理了琅琊山电子游览证35元/人。观影观演、观看体育比赛等活动费用265元/人。

    六、注意事项和要求

    1、注重突出主题。参观安徽省内或长三角地区范围内中国共产党党史教育纪念场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观摩专题展览、地域优秀文化景覌和美丽乡村建设、帮助脱贫地区销售旅游等活动;观看党史题材的影视片和展览等。

    2、活动项目的确定。春秋游活动地点限本省或长三角地区范围内并在当日返回。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黄山、九华山、天柱山、齐云山、采石、巢湖、花山谜窟、太极洞、花亭湖、太平湖、龙川)开展春游秋游活动,鼓励会员到脱贫地区开展县域旅游消费。观展观影等活动项目,由各分工会根据本次活动的要求和本单位的大多数会员的意见统一选择项目。

    3、春游秋游项目报备。举办活动需填写“春游秋游”经费预算审批表(附件),预算表中应注明具体时间、地点和活动(主题)内容等;在该游览活动组织中,可以安排一次工作餐,开支费用仅限安排交通费、门票费和工作餐(40元/人,含饮料。不得安排烟酒),不可开支景区导游费、补贴费等其他费用。

    4、安全要求。务必遵照疫情防控总体部署选择活动时间,安全出行。活动期间,服从疫情防控的管理,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

    5、经费报销。根据项目经费标准,据实核报,经费使用报销需符合学院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观影和春游秋游活动经费开支发票等请务必于今年11月25日前到工会席恒老师处填报、核销,各分工会报销活动费用时,春游秋游项目需附参加本次活动的人员签到表和活动开展新闻报道稿(图文并茂);观展观影等项目,需附观影参观券实名签收名册。

    6、纪律要求。请各分工会务必在本通知规定的范围内,组织开展好活动。不得弄虚作假,严禁利用该活动金额进行套现、购超市卡和有价(票)券,如有伪造,一经发现,将追究当事人乃至分工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教职工春游秋游经费预算表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2年2月21日

     

     

     

     

     

     

     

     

    附件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教职工春游秋游活动

    经费预算表

分工会名称


分工会主席


联系电话


 

 

活

 

动

 

计

 

划

 

 

 

主题:

时间:    地点: 参加人数:

活动安排:

 

 

经费预算(大写): ( 元)

 

分工会主席(签名):

                

                       年  月  日

活动经费预算总金额


院工会审批意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