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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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教职工春游秋游观影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2-10

各分工会:

为了丰富我校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教职工集体意识和团队精神,根据《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皖工发[2021]41号)和《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滁城院工[2021]13号)精神,按照工会年度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23年度教职工春游秋游、观影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承红色基因,传播优秀文化,厚植家国情怀

    二、活动时间

2023年2月10日-2023年11月20日。

    三、参加人员

学校全体工会会员。

四、活动项目及组织形式

1.办理当地公园年票。工会为会员统一办理“琅琊山电子游览年证”(35元/人),琅琊山各景点可无次数限制游览,2023年12月31日之前有效。

2.组织开展春游秋游(红色景点一日游)。以分工会为单位,选择假日或双休日开展为期一天的春游秋游活动。

3.组织会员观影观演。以分工会为单位集体组织购买党史等题材的观影观演券,实名签收发放。

春游秋游(红色景点一日游)、集体观影观演等活动以各分工会为单位组织开展,以不影响学校工作正常开展为前提,由各分工会主席负责与所属院部、部门负责人商议确定,活动方案需提前报校工会报备。

    五、经费标准

1、春游秋游200元/人;

2、观影观演兑换券和当地公园年票300元/人。其中,观影观演、观看体育比赛等活动费用265元/人,琅琊山电子游览证35元/人。

六、注意事项和要求

1.注重突出主题。参观安徽省内或长三角地区范围内中国共产党党史教育纪念场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观摩专题展览、地域优秀文化景观和美丽乡村建设;观看党史题材的影视片和展览等。

2.活动项目的确定。春秋游活动地点限本省或长三角地区范围内并在当日返回。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游秋游活动,鼓励会员到脱贫地区开展县域旅游消费。观展观影等活动项目,由各分工会根据本次活动的要求和本单位的大多数会员的意见统一选择项目。

3.春游秋游项目报备。举办活动需填写“春游秋游”经费预算审批表(附件),预算表中应注明具体时间、地点和活动(主题)内容等;在该游览活动组织中,可以安排一次工作餐,开支费用仅限安排交通费、门票费和工作餐(40元/人,含饮料。不得安排烟酒),不可开支景区导游费、补贴费等其他费用。

4.经费报销。根据项目经费标准,据实核报,经费使用报销需符合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观影和春游秋游活动经费开支发票等请务必于今年11月25日前到工会席恒老师处填报、核销,各分工会报销活动费用时,春游秋游项目需附参加本次活动的人员签到表和活动开展新闻报道稿(图文并茂);观展观影等项目,需附观影参观券实名签收名册。

5.纪律要求。请各分工会务必在本通知规定的范围内,组织开展好活动。不得弄虚作假,严禁利用该活动金额进行套现、购超市卡和有价(票)券,如有伪造,一经发现,将追究当事人乃至分工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教职工春游秋游经费预算表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3年2月10日

附件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教职工春游秋游活动

经费预算表

分工会名称


分工会主席


联系电话


 

 

活

 

动

 

计

 

划

 

 

 

主题:

时间:     地点:  参加人数:

活动安排:

 

 

经费预算(大写):  (  元)

 

分工会主席(签名):

                

                       年  月  日

活动经费预算总金额


校工会审批意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