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决定开展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2023年度立项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共计50项,需提供项目进展报告。
二、项目结项验收
1.结项验收范围
按规定在本年度结项的各类项目(含申请延期结项项目),共计85项。
2.结项验收要求
(1)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任务书预期成果,并根据《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中的有关结项的规定,提交成果材料。
(2)《结项报告》中涉及财务审核的,需结项申请者本人自行办理。
(3)申请结项材料,请按下列要求提供:
项目结项报告: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学院审核盖章。
佐证材料:包括立项文件、项目申报书、各类成果等,合并形成一份电子文档PDF版本,平台提交。
线上课程结项验收另需提供《课程数据信息表》,需加盖平台公章,如在不同平台开课可按平台分别提供。
三、延期申请
因特殊情况,未能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立项课题,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延期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延期课题研究。对于未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又未提出延期结项的立项项目,依据校级相关规定处理。
四、有关要求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质量工程项目在教学建设与改革中的推动和示范作用。要认真组织对各类质量工程项目进行检查,所有到期项目必须参加结项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项的可申请延期一年,每个项目仅可申请延期一次。已批准延期一年结项而本次未参加结项或未能结项的,一律做撤项处理。
2.各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或结项报告书,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
3.教学院(部)需报送的材料及时间要求
(1)中期检查项目提供项目进展报告纸质版两份。
(2)结项项目提供项目结项报告纸质版两份。
(3)不能按时结项验收项目提供延期申请表纸质版两份。
(4)以上纸质材料请各(部)门填写审核意见并盖章。
(5)教学院(部)通知项目负责人将结项报告和佐证材料电子版材料于2025年6月20日前上传至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ahxmgl.ahou.edu.cn/qrmisstu?orgcode=14297)。
(6)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下班前,以上材料由各教学院(部)统一报送至教务处619室,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张莹莹,联系电话:3566028。
教务处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