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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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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日期: 2023-08-3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部:

为保障开学教学工作运行有序,根据《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教学检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定于2023年9月4日至9月17日进行期初教学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是否对照各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认真、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不任意改动课程相关信息;教学计划有变动和调整的课程是否已报批并在教务处备案。

2.期初课堂教学、实验实训及实习等教学活动的组织是否到位。

3.教学秩序情况:任课教师有无迟到、早退、无故缺课等现象;学生有无迟到、早退、旷课等现象。

4.课堂教学文件准备情况:课程标准、教案、课件、教学进度表、教学手册、班级教学日志、教学周志等教学文件准备情况。

5.实验实训教学准备情况:实验实训项目任务书、实验实训课表及实验实训自查总结。

6.教学设施设备运行及教学环境卫生状况。

7.学生实习的组织情况及岗位实习管理系统运行情况。

8.学院(部)、系(教研室)学期工作计划制定情况。

9.上学期试卷抽查情况。

10.上学期教学资料整理、归档情况。

11.教学检查发现问题及后续处理情况等。

二、检查方式

1.各教学单位全面自查,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质量管理中心现场督查。

2.听课督查:校领导、教务处及各教学院(部)书记、院长及全体副科以上干部和质量管理中心所有教学督导员自选班级进班听课,检查了解教学情况及课堂教学效果。开学第一天第一节课,校领导、教学管理部门及教学院(部)副科以上干部、教学秘书、系(教研室)主任、校教学督导员须进班听课(有教学任务者除外)。

三、检查总结

各学院、部在9月22日17点前将《期初教学运行情况自查记录表》《系(教研室)教师工作量汇总表》《学院(部)教师工作量汇总表》等电子材料发至ccyjwc123@163.com,纸质材料送至图文信息中心620室;实验实训项目任务书及实验实训自查总结(纸质材料)、实验实训课表(电子材料)提交至实验实训中心(图文信息中心709室)。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教务处 实验室训中心 质量管理中心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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