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运行管理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3-10-26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部门、各教学院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和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及指标

类别

项目名称

指标数量

备注

专业类

1.高水平高职专业(群)

3个

各学院组织申报

2.专业教学资源库

3个

校级及以上重点专业鼓励申报

3.传统专业改造升级

2个


课程类

1.精品课程

10门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5门


3.高水平教材建设项目及

校企合作教材

5门


师资类

1.教学创新团队

4个


2.技能型大师工作室

3个

主持人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3.课程思政优秀教学团队

4个


4.教学名师

4名

各教学院部限报一名

5.课程思政教学名师

5名

各教学院部限报一名

6.教坛新秀

4名

各教学院部限报一名

实验实训类

1.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不限

评审确定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不限

教育学院至少申报1项

教学研究项目

1.教学研究项目(重点)

12项

主持人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2.教学研究项目(一般)

6项


3.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重点)

2项

主持人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4.劳动教育专项教学研究(重点)

1项

主持人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5.美育专项教学研究(重点)

1项

主持人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改革示范类

1.中国特色学徒制

2个


2.产业学院

2个


教学成果奖

教学成果奖

不限

各教学院部至少申报1项

继续教育建设项目

1项


二、申报要求

1.各教学院部应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围绕学校十四五规划、校第二次党代会目标任务、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和院部发展建设需求,遴选项目,经部门、教学院部初评后择优推荐。

2.同一申报人申报本年度各类项目不得超过2项,其中,建设类项目不超过1项,认定类项目不超过1项。已在省级、校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其中课程建设类项目,同一门课程不得重复申报各种课程类项目,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在研各级质量工程项目超过2项(含2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项目参与人参与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不能超过2项。

3.教学研究项目分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实行分类申报,申报教学研究重点项目必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4.具体要求参见《2023年度校级质量工程申报指南》。

5.项目申报形式与名称须符合《2023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形式审查规范》要求,项目名称填写不规范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取消参评资格。

6.其他要求,按《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三、报送材料和时间

1.2023年度校级质量工程申报情况汇总表、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双面打印),各教学院部审核盖章后集中报送教务处,申报材料电子稿由各项目申报人通过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自行上传,教学院部负责督促检查。

2.申报截至时间:2023年11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3.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书模板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四、评审结果将按评分进行排序,作为推荐申报2024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同类别)的依据。

未尽事宜联系教务处。

联系人:余敏  联系电话:0550-3566028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2023年10月26日


版权所有:滁州城市职业院教务处 地址:滁州市醉翁西路101号 电话:0550-3566025 0550-3566024 0550-3566027 0550-3566023 0550-3566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