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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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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2年“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的通知
日期: 2022-04-2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部门,各教学院(部):

鉴于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为确保师生员工健康安全,根据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五一”放假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4月23(星期六)、4月24日(星期日)、4月30日(星期六)、5月1日(星期日)、5月7日(星期六)、5月8日(星期日)正常双休;

5月2日(星期一)、5月3日(星期二)、5月4日(星期三)师生员工正常上班、上课。所缺假期将在今年暑期中适当延长安排。

二、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属地和学校疫情防控各项部署要求,学生“非必要不离校、不离滁”,如确需离校,须严格履行请假审批手续。教职员工“非必要不离滁”,严格执行家、校“两点一线”,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和日报告、零报告,如确需离滁的,须履行校长审批制。

2.从严加强校门出入管理。校外人员(无出入证)“非必要不进校”,从严把关审批,确需进校的基建、维修、后勤保障等人员,相关职能部门须报保卫科审核备案。因公来访人员需提前预约。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暂不予接待。

3.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安排。教务处会同各教学院部科学妥善安排“五一”期间的教育教学工作。学生处、团委及相关部门要协同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内活动,丰富学生文化生活。要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回应学生关切,解决实际困难。

4.做好后勤保障保卫工作。总务处要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加强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楼、快递点等重点场所消杀和防疫管理。保卫科要强化校内安全保卫、消防、防溺水等工作,加强门卫管理和夜间巡逻值守。

5.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严格落实校领导住校带班、行政值班、各学院领导值班、辅导员(班主任)值班等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职,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调班、不得脱岗离岗,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遇到重大情况,第一时间向校主要领导汇报。

特此通知。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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