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计算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实验教学与科研活动的正常秩序,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成立计算机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韩峰、卢齐伟
副组长:张少敏、杨士
成员:高大菊、付吉菊、蔡淼、王校怡、童春阳、王开景、张逍、李莹、朱晓铭、刘俊峰、张鹏起。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是学院计算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领导、决策和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精神,制定规章: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学校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网络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组织制定、修订和完善计算机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应急预案、操作规程及责任体系。
2.全面领导,部署工作:全面领导、统一部署学院计算机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将实验室安全纳入学院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学期不少于两次),研究解决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阶段性安全工作任务。
3.保障投入,建设条件:审议实验室安全建设规划,保障实验室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的经费投入,督促改善实验室安全硬件条件与环境,确保安全设施完好有效。
4.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组织领导全院性的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与应急技能。监督落实实验室人员(包括教师、学生、管理员等)的安全培训与考核工作。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升师生应急处置能力。
5.监督检查,排查隐患:组织领导计算机实验室的定期与不定期安全检查,督促开展日常安全巡查与隐患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组织论证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实现闭环管理。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
6.应急处置,报告事故:指挥、协调计算机实验室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国家及学校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实验室安全事故,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并落实处理意见与防范措施。
7.考核奖惩,落实责任:建立实验室安全责任考核机制,对在实验室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履行职责不力、导致安全问题的,依据规定提出处理建议。
三、成员分工
1.组长:是学院计算机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总责。
2.副组长: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思想政治保障和宣传教育动员,参与重要决策,监督安全责任落实。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组织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职责。
3.成员:负责本院所属师生在计算机实验室进行教学、科研活动时的安全管理和教育,落实相关安全要求。负责日常安全巡查、设备设施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日志、报告安全隐患、协助开展应急处理等具体工作。
四、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实行集体决策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各成员应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安全责任,加强沟通协作,确保实验室安全工作有效运行。
现代信息与人工智能院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