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入学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学院将对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秋季入学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进行公寓品资助。现将相关资助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次资助对象为当年秋季入学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新生,尤其是孤儿学生;残疾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患重病学生和建档立卡的困难家庭学生;家庭突发重大变故家庭学生。
二、资助名额
本次资助名额分配依据当年各系秋季认定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数比率而定,孤儿、残疾学生优先资助。
资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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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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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级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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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级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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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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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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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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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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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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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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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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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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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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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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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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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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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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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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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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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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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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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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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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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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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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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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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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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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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要求
请各系认真筛选、核查评议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新生的信息,确保资助对象准确。请于1月20号前将本系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览表(盖章)上报学生处,电子版发至学生处邮箱:345165228@qq.com。
联系人:席民,联系电话:3566030。
学生处
2018年1月9日
资助公寓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表.xls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寓品资助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