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教学点:
根据《安徽省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意见》财教〔2012〕2667号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2019年中职学生助学金、免学费的评审工作,进一步规范我院中职助学金评审和助学金、免学费材料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助学金的评审原则及依据
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由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具体负责。严格按照《滁州城市职业学院中职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修订)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确保助学金真正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审范围和条件
中职阶段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中职各系在校学生总数的15%确定。
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助学金,无遗漏。
三、评选程序
各系、各教学点要认真履行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各教学系审查和公示、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审和公示、学院审核等程序。初选名单必须由各系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并履行公示程序,报学院领导研究通过并公示后报市教育局审核、审批。
四、材料报送
各系、各教学点于3月11日前将助学金、免学费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报学生处。
于3月18日前将助学金、免学费评审纸质材料按汇总表顺序整理好后报学生处,报送材料如下:
1.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助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
2.国家奖、助学金班级评审备案表;
3.助学金班级评选结果公示表;
4.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5.相关贫困证明(扶贫手册、残疾证、低保证等材料复印件。);
6.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7.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新增享受助学金学生提供)。
五、有关要求
1.请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评审工作,对于助学金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要求受助学生捐赠助学金。
2.本次助学金、免学费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系务必从学生利益出发,按时、准确、完整报送有关材料。
3.助学金、免学费材料纸质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电子版报送至邮箱:71289647@qq.com。有关表格可从学生处群共享下载。
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助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
学生处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助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