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中职阶段学生助学金评审和助学金、免学费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9-2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各教学点:

    根据《安徽省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意见财教20122667号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2019年中职学生助学金、免学费的评审工作,进一步规范我院中职助学金评审和助学金、免学费材料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助学金的评审原则及依据

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由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具体负责。严格按照《滁州城市职业学院中职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修订)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确保助学金真正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审范围和条件                                     

   (一)助学金

中职阶段一、二年级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中职阶段一、二年级各系在校学生总数的17%确定。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发放按学期发放,认定等级为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分档具体标准为3000元、2000元、1000元。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享受必须享受最高3000元助学金,无遗漏。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必须享受助学金。

(二)免学费

中职阶段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全部免学费。

免学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在2012年6月30日前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三、评选程序

各系、各教学点要认真履行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各教学系审查和公示、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审和公示、学院审核等程序。初选名单必须由各系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并履行公示程序,报学院领导研究通过并公示后报市教育局审核、审批。

四、材料报送

各系、各教学点于10月11日前将助学金、免学费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报学生处。

10月18日前将助学金、免学费评审纸质材料按汇总表顺序整理好后报学生处,报送材料如下:

(一)助学金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相关证明(残疾证、低保证等材料复印件;不需要学生再提供镇县社区的贫困证明)

3、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4、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助学金学生班级信息汇总表

(二)免学费材料:

1、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免学费学生信息汇总表

2、城市户口学生需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并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

    五、有关要求

1.请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评审工作,对于助学金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要求受助学生捐赠助学金。

2.本次助学金、免学费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系务必从学生利益出发,按时、准确、完整报送有关材料。

3.助学金、免学费材料纸质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电子版报送至邮箱:71289647@qq.com。有关表格可从学生处网站下载。

 

                            学生处 

                                                        二一九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