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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届毕业生离校八问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06-27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帮助2025届毕业生顺利办理离校手续,学生处会同相关部门就同学们关心关注的问题,将其浓缩为8问,请广大毕业生阅知。

一、问:毕业生什么时候返校?离校前,我们应该办理哪些手续?

答: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

时间

工作内容

6月30日之前

完成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

6月28日可领取毕业证,具体领取时间及是否返校,各学院自行安排,请保持与辅导员联系

1.完善档案相关材料;

2.完成实习小结等材料上交;

3.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出;

4.及时归还借阅的图书;

5.按学院规定时间领取毕业证。

二、问:毕业后,我的个人档案由学校寄到哪了?

答:1.档案邮寄地址是根据就业系统中相关信息进行邮寄,一般为生源地的人才交流中心。

2.考取专升本的学生,需及时在就业系统将档案转寄地址修改为本科学校档案接收地址。

3.签订有派遣效力的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就业单位有档案管理权限,档案寄往就业单位;如就业单位无档案管理权限,按就业单位所在地人社局或人才交流中心派遣。

4.档案邮寄时间:在毕业生档案收集完整并封装后统一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

未参加专升本报名的毕业生:一般在当年的7月中、下旬邮寄。

参加专升本报名的毕业生:一般在当年的9月中、下旬邮寄。

注:(1)因就业等原因急需档案的,可至学生处办理相关手续,提前邮寄。

(2)档案材料不齐的待补齐档案后进行邮寄。

5.档案邮寄后,邮寄信息会录入至学工系统中,同学们可在学工系统中查询档案邮寄地址和快递单号。请同学们及时查询档案邮寄信息(快递记录一般保存时间为2个月),如有问题及时学生处联系。

档案邮寄咨询:学生处0550-3566031

三、问:户口迁移落户怎么办理?

答:具体联系保卫处,电话:0550-3566033。

四、问:劳动合同与毕业生就业协议有什么不同?我已和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是否还要签定劳动合同?

答:1.劳动合同与毕业生就业协议有以下3点不同之处:(1)主体不同:前者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这些劳动者既可是高校毕业生也可是其他人;而后者专指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协议。(2)内容不同:前者是在明确工作关系后签订的关于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后者是对双方相互选择的关系的确定。(3)处理纠纷的部门不同:前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处理,也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机构报送;后者是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取得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只需报学校毕业生主管部门审查认可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即可。

2.《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为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般来说,毕业生到用人单位(特别是非公有制单位)报到后应及时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五、问:如何去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理离宿手续?

答:离校前,寝室成员将寝室卫生打扫干净后,将寝室空调遥控器等相关物品交还宿管员(退还押金),宿管员验收寝室,凡验收不合格的,宿管员将该寝室学生名单上报学生处,学生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问:学生团员材料在哪?团组织关系接转怎么办理?

答:团员证应由学生本人保管,入团申请书和入团志愿书等材料应随个人档案一并邮寄;团组织关系接转需个人至学校团委办理,电话:0550-3566040。

七、问:学生党员的入党材料在哪?党组织关系接转怎么办理?

答:毕业生中入党积极分子的相关材料随个人档案一并邮寄;预备党员及党员的相关材料的派遣需个人至学校组织人事处办理,电话:0550-3566020。

八、问:我应征入伍了,据说有学费代偿,请问是如何发放的?

答:按规定,今年的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学费代偿,需在退役后将申请资料送至我校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待审核后将材料报送省教育厅,费用将在当年由省财政划拨到我校给予学生资助。请同学们务必在退役后及时与学校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联系。

学生资助中心:0550-3566030

如果还有疑问,请向相关部门、学院及辅导员(班主任)咨询,部分联系方式如下:

教育学院:0550-3566078

护理学院:0550-3566066、0550-3566067

医学院:0550-3566051

管理与信息学院:0550-3566088

艺术与传媒学院:0550-3566166

档案邮寄咨询(学生处):0550-3566031

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咨询(学生处):0550-3566030

户籍、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保卫处):0550-3566033

借书还书咨询(图书馆):丁老师13514906841

欠费缴费咨询(财务处): 刘老师0550-3566038

党组织关系咨询(组织人事处):0550-3566020

团组织关系咨询(团委):0550-3566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