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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城市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教育教学工作督导办法

发布日期:2020-07-08  来源:    点击量:

为保障高职扩招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教学督导工作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标准不降”,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3号)要求和《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教学工作督导管理办法(修订)》(滁城院教[2016]85号)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高职扩招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实行院系两级督导工作制度,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各有侧重。教学督导室负责对全院高职扩招教育教学工作开展督导;系部督导组负责对本系部高职扩招教育教学工作开展督导,并接受教学督导室的指导,完成督导室布置的督导任务。

二、对高职扩招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对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师资配备、线上教学资源、线下技能训练、实习实训进行重点督导。

三、教学督导室深入高职扩招班教学一线进行督导工作。

1.教学检查。教学督导室根据教务处(或教学系部)对高职扩招班的授课计划安排,组织教学督导员到各教学点,对教材征订与发放、教学设施设备、教师备课、师生出勤、教学进度、环境卫生与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

2.听课评议。教学督导员进课堂对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进行听课评议。将邀请教育教学管理人员进课堂听课评议。

3.收集信息。通过座谈、访谈、问卷、公布督导室电话和信箱等形式,广泛、客观地收集高职扩招教育教学信息。

四、全体教师和学生要自觉接受和配合教学督导室的监督、检查,虚心听取意见与建议;

相关管理部门、教学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教学督导室的工作,对督导室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核实、处理,并要及时回复处理结果;

全体督导员要认真履职,及时向督导室反馈督导信息、上交有关表格。

五、督导室对发现的问题将及时反馈,并提供督导建议。学期结束时还要对督导信息进行汇总、梳理,提供督导总结报告及意见建议。

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教学督导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