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规定的关于技能拔尖人才录取办法,我校于5月3日对申请校考免试考生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如下:
序号 |
考生号 |
姓名 |
报考专业 |
审核结果 |
备注 |
1 |
23341502112673 |
刘亚玲 |
学前教育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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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3341124110411 |
李胜 |
大数据技术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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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3341103151457 |
赵长宇 |
电子商务 |
通过 |
|
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5月5日17:00点前向我校纪委或招生就业处反映。
校纪委联系电话:0550-3566042
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550-3566123,0550-3566045
注: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资格复审,提供证件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即取消入学资格,责任自负。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