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绿化提升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1年11月8日在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开发布,现对招标文件以下内容做出澄清修改:
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文件中投标函格式第5条:“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 万元作为履约担保。工程质量保修期(五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满一个月内无息付清。”修改为:“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 万元作为履约担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除以上澄清修改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按本澄清修改公告修改上述部分内容,特此公告!
招标人: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代理公司: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