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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解除封闭管理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2-05-05 阅读:

各部门,各教学院(部):

为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统筹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根据滁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2022〕第25号)要求,自56日起,有序解除封闭管理,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学生出校管理

学生坚持“可出校门、不离滁州”原则,保持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确需离开滁州市的,须经审批同意。具体规定如下:

1.出校不离滁(指主城区)且当日返校的无需审批,但需向辅导员(班主任)报备。严格落实辅导员(班主任)日查寝制度,严禁学生夜不归宿或擅自改变行程。

2.离开主城区到滁州市域内(含下辖区、市、县)且当日返校的,及在滁州市域内(含主城区)超过两天(含)返校的,需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由各学院核批后报学生处批准。

3.确属特殊情况,需离滁赴外地的,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签署承诺书,经各学院核批后报学生处初审,并报校长批准。离滁学生须如实报告行程,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提前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报备,严格落实“学校-目的地”两点一线出行模式,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二、严格学生返校管理

1.从滁州市域外返校的学生,需提前向辅导员(班主任)提出返校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落实销假手续。

2.返校时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查验“两码”。对从疫情外溢风险较大地区返滁返校的学生实行严格封闭管理和“7+7”健康监测,费用自理。市域外其他地区返滁返校的学生实行“3+11”健康管理(统一安排在校内隔离室居住)。

3.中高风险地区学生暂不返滁返校。

三、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牢固树立“解封”不意味着“解防”的工作理念,继续实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不放松。

1.继续严格校园管理,校外人员、车辆原则上不进校,对确需进入校园的人、车、物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进入,并实行闭环管理。加强快递、外卖管理和消毒,继续实行集中取件。

2.所有入校人员坚持落实核验身份、扫码测温、“两码”联查等管理规定。

3.教职员工(含校内经营服务单位人员),坚持“可出校门、不离滁州”原则,如确需离开滁州的,须经校长批准。

4.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学生考勤、请销假、晨午晚检、错峰就餐等制度,坚持每天20%的核酸抽检,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

5.如出现异常症状,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四、严格日常管理

1.各学院要全面精准掌握外出学生的旅居史、行程轨迹和身体健康状况,逐人建立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2.辅导员(班主任)要下沉一线,深入学生,了解把握学生动态,做好人文关怀和心理辅导,及时妥善处理问题。

3.学生要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严禁未经审批擅自离滁或从外地返校,严禁未经审批擅自改变行程,严禁翻越校墙或围栏进出校园,严禁外出夜不归宿,严禁宿舍留宿校外人员。

4.继续严格执行校领导、辅导员(班主任)驻校值班,南北门志愿执勤等值班制度,筑牢校园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为了您的健康,为了校园的安全,请广大师生员工理解、支持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通知为准。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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